wet blanket

每天都在发现帅哥

#格伦吹,吹格伦



“嘿,就是你。坦克里的笨蛋。”

年轻的声音透过通讯器,响亮轻快地在幽闭空间的昏暗处燃烧。上百只腐朽的躯壳填满高楼的缝隙,他戴着棒球帽在城市高地,看到的不是悲伤或死亡,而是阴冷铁皮里某个警察快要熄灭的生命。

这个出场就已经给他带上了“希望”的标签。他是瑞克的希望,是队伍的支柱,是整个漫长故事的源头。




格子衬衫挂在他单薄的身板上,他捏捏帽檐另一只胳膊搭着铁杆,抬臂抹去额角黏稠的湿漉,稚嫩的脸庞对着瑞克绽出一个毫不偷工减料的微笑时,嘴边小漩涡便趁机盛满澄黄阳光。

这叫我当时脑子里除了“年轻”两个字什么也没有。是啊,他多年轻。他走路时手会插进裤兜,紧张时会转动那顶褪色的棒球帽,笑的时候会闭起眼睛露出贝壳一样好看整齐的牙齿,诸如此类幼稚的举动在他身上都变成了一种可以忍耐甚至讨人喜欢的小习惯。

唉,一张漂亮的亚洲脸蛋。我想。

“你们让我做这件事情,我没问题,但你们都得听我的。”

他喜欢单独行动,喜欢为队伍做事情,总是被要求做一些很危险的清除任务,因为他在大家心中最敏捷嘛。每次想进城就在晨曦羽翼下开辆卡车自己跑进去,再平平安安抱着一大堆罐头踏着夕阳边界归来。大家好像都挺喜欢他的,可大家都有各自的家人,谁也没办法时时刻刻都在乎他。所以我有时候想:万一哪天这男孩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这些家伙是不是要到罐头吃完而且没有补给的时候才能发现呀?

S1的格伦是这样一个形单影只的可爱男孩。

然后他就遇到了农场主家粽发蓝眼的小女儿。他开始坐在门廊旁拨动吉他琴弦,让那些音符攀过窗棂传进心上人的耳朵里,遮遮掩掩地藏匿自己的情绪,狂热地追求和示好,像个高中生一样睁着眼睛怯懦试探地接吻。那段时间所有事情都围绕他转,因为当他真的爱上一个人时,谁都会帮着他。从此以后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彻夜不归会有一个人担心,他出门搜集物资再也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记得一次格伦在遭人袭击差点丧命后回到家里非常自责,究其原因是他觉得“我当时只想着自己,躲起来只为了活命”。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很理所当然,皱起眉头一个劲地责怪自己。唉,拜托,他连躲起来都是为了玛姬,为了不让玛姬伤心难过,这有什么需要自责的呀,这根本没什么错呀。

可他就是这样一个总是在付出奉献的善良家伙。




“We are gonna be okay.”

他说。温软尾音散在车厢内燥热的空气里,渐渐融化身旁人眼角滚落的泪水。格伦在安慰人的时候总会很坚定,是黑夜里奔涌的光明,是以猛士姿态刺破阴霾的冬阳。你会觉得江南拱桥上的盲人乐手也没法像他这样温柔,阿富汗战场上的美国士兵也没法像他这样勇敢。这时的玛姬刚和亲人失散呢,但还是像我一样露出了一个姨母般欣慰的笑。唉,姨母般的。姨母般的。

A big boy!洛莉这么说他时把我乐得够呛。Boy!这世界上可没有boy能像他这样好哦!不过经常有粉丝说他是个“wonder boy”,我觉得这个称呼仅限于在亮红雪佛兰里欢呼咆哮的格伦啦。他一直都是个“brave man”。




格伦其实有过很多濒死经历。

比如井底臃肿的丧尸差点咬掉他的脚跟,终点站食人魔差点割破他的喉咙,浑浊血液差点让他窒息而死,带不动的怂包差点把他送进丧尸嘴里。瘟疫的那几集我捧在手里看来看去,我看充血使他的眼眶和鼻尖都染成殷红,我看虚弱苍白的单词艰难地从唇齿间挤出,然后我再看他恢复原样活力如初。幸运垃圾桶烂评如潮,但我最爱的镜头就是:格伦劫后余生从垃圾桶底伸出一条胳膊,指腹手掌全是干涸血液,像枝干一样顺着皮肤纹路蔓延,然后再咬着牙紧紧皱眉露出脸,嘴唇因缺水细微地开裂,鲜红密集的毛细血管暴露出来。那个画面让我感到无来由地热泪盈眶,可能是这种重生的希望感作祟,我爱死那个处理了。

这么多事情都没能杀了他。

其实701让我哭的最大原因并不是那句“玛姬来生再见”,而是格伦死前对于那种缓慢沉重而又疲惫的死亡感的顺从。他不像魂斗罗那样倔强地挑衅,他只是想着玛姬,噢,他死前还想的是别人。他似乎认为自己的死是很合理的,所以他没有抵抗,留下三言两语就走了。

黎明中血管破裂迸发喷涌的是燃烧的暗红。

他的怀表时不时还会被放进镜头最显眼的位置,好让大家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格伦这么美好的家伙存在过呀。

唉,我没有吹完他。我永远也吹不完他,我要重刷边吹他,希望大家都和我一起来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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